墩墩最近总是闷闷不乐。他原本是个美食博主,生前的最后一篇稿子,是关于老城区的一家老字号馄饨店。那家店开了三十年,老板的手艺祖传,馄饨皮薄馅大,汤是用骨头熬了十几个小时的,鲜得能掉眉毛。墩墩本来打算去店里拍一组照片,写一篇深度的美食文案,结果因为赶稿熬夜,猝死在了电脑前,稿子也成了未竟的遗憾。
这天下午,墩墩趁着阿福和莉莉午睡,偷偷拉着多鑫溜出了后巷。他带着多鑫七拐八拐,穿过几条狭窄的小巷,来到了那家老字号馄饨店。店门口排着长长的队伍,热气腾腾的水汽从店里飘出来,混杂着馄饨的鲜香,闻得人垂涎三尺。
墩墩趴在窗户上,两只前爪搭在窗台上,眼睛里满是向往。他看着里面的老板熟练地包着馄饨,手指翻飞,一张张薄薄的馄饨皮在他手里变成了一个个饱满的小元宝。“这家店的馄饨,肉馅是三分肥七分瘦,剁得细细的,还加了一点点马蹄,吃起来有嚼劲,”墩墩的声音里带着怀念,“我生前每次来吃,都要拍好多照片,写长长的文案,推荐给我的粉丝。”
多鑫看着墩墩,心里有点难受。他知道,墩墩是想完成那篇未竟的稿子。那篇稿子,是墩墩生前最大的遗憾。
就在这时,馄饨店的老板端着一碗馄饨出来,准备送给排队的客人。他一眼就看到了趴在窗户上的墩墩,笑着走过来,蹲下身:“这小狗真可爱,是不是闻着香味来的?”老板从碗里夹出一个馄饨,放在地上,“来,给你尝尝,我们家的馄饨,连小狗都爱吃。”
墩墩小心翼翼地叼起那个馄饨,慢慢嚼着。鲜美的汤汁在嘴里散开,带着马蹄的清甜和肉馅的鲜香,和他生前吃的味道一模一样。眼泪,不知不觉地掉了下来。
多鑫用爪子碰了碰墩墩的肩膀,轻声问:“好吃吗?”
墩墩点点头,哽咽着说:“和我生前吃的味道,一模一样。”
回去的路上,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。墩墩低着头,一边走一边踢着小石子。“其实我知道,就算写完那篇稿子,又能怎么样呢?”墩墩的声音很轻,“可我就是不甘心,那是我最后的心愿,我想把它完成。”
多鑫沉默了。他突然明白,执念不一定是坏事。有时候,执念也是支撑着人活下去的动力。就像墩墩的稿子,莉莉的包包,还有他的彩票,这些执念,虽然困住了他们,却也让他们在黑暗里,找到了一丝光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