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另一个当事人“老姨”她又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?最近一次通话,
她老姨说“把她逼死就好了,小刺猬就没有妈了”
我问她老姨“谁逼她了?这事怎么回事?”
她老姨把电话撩了一句不说。
在这次庭审中,法院听过了刺猬的《银行流水单》其中显示,每个月给一个叫“”的人,元,是她姨的独子。其实她曾经说过,她弟弟说钱不够花,让她每月资助。这个弟弟是医生(比较出名的医生),弟妹是省会城市一所重点小学的班主任教师,其中的事情大家都懂的,就是这两口高收入人群说自己养不起孩子,需要她资助!时至今日已经资助三十多个月,十几万。
其实我们偶尔也能遇到同时都在这所城市,一次小刺猬高烧将尽摄氏度。告诉她孩子病情,说孩子想见她。她开车与她老姨一起来的家门前,她老姨不让她进门,她只能等在车里。一会老姨回来说孩子病的不重,不需要去看,接着扬长而去。我中午打车送孩子去医院,告诉她孩子情况,她姨坚持用不着去。这些情节是在庭审过程中她自述的。
老姨,最后一次这样称呼你。每个月给你孙女元,三十多个月,十几万的资助不能满足你的欲望,非得把我这只鸡杀了取卵,你好意思吗?收入有限,钱都给子女了;婚生女,一分没有!还串通律师隐匿回信,你可以细水长流,没有,拿到你家死绝。律师可以拿走几十万的代理费。阻止别人符合,你们真是人!
不怕老天报应吗?这是一个人吃人的社会,吃相太难看,没有一点风度与尊严,只是把你踩到脚下反复摩擦?
我又想起《宪法》规定的“保护婚姻与家庭是国家的义务”。义务就是这样履行的?对于为了自己利益,喝人血,谋求他人财物的行为,应该全部弄死!她们影响的不是两个人的未来,是一个在青春期孩子的心态与健康,是关系孩子一辈子的事情!